球場租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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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使用之球場與時間 98年2月1日開始實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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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場名稱 | 管理單位 | 使用時間 |
福和球場 A、B 座 | 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| 有登錄文山慢壘會或比賽訊息之週日 |
道南萬壽球場 | 台北市體育處 | 有登錄文山慢壘會或比賽訊息之週日 |
※ 欲租借福和球場週ㄧ至週六時段,請向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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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配合實施管理單位與本會使用場地合約條例,場地租借辦法規定如下 | ||
一、本會舉辦比賽期間,如未請本會協辦之任何比賽單位或球隊,均不得強行佔用。 | ||
二、本會無辦理任何比賽時間,均開放給球隊登錄借用,時段分上午與下午。 | ||
1 . 本會該年度聯賽會員"優先登錄",周日時段一個 月兩次。 | ||
非該年度聯盟會員與非會員,周日時段一個月一次。 | ||
2 . 如臨時有承辦比賽或是由本會協辦之比賽活動,上述借用時段的球隊需無異議讓 | ||
出,再擇期優先登錄。 | ||
3 . 借用球隊請將租借場地名稱、時間與租借單位、代表人與聯絡方式,e-mail至 | ||
wenshan.wssp@msa.hinet.net (來信時請先查詢使用狀況,並以一隊一個固定電郵方式申 | ||
請一隊一時段。無按照上述辦法恕不受理。 | ||
4 . 建議所有借用球隊,上午時段較熱絡但下午時段也可申請,經電郵彙整後登錄。 | ||
三、大專院校及公司行號委託本會辦理比賽,在非本會使用時段的週日時,請於兩個月 | ||
前提出申請與賽程企劃,以便與管理單位行文協商場地使用權利。 | ||
四、大專院校、公司行號或球隊組織委託本會協辦比賽,請e-mail | ||
至 wenshan.wssp@msa.hinet.net,至於場地器材、球場劃線、賽程規劃後得享有本會使用 | ||
地優先登錄權益場。 | ||
五、借用球場練球,本會不收取任何費用,任何球隊或單位不得借用後轉讓跟第三球隊 | ||
或單位收取任何費用,使用完畢,請注意周遭清潔與紅土回填,保持球場的健康 | ||
性,違者將永不借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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